《规定》出台前,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率队赴多地开展立法调研,广泛征求意见。
调研过程中,有基层校长坦言:“不是我们不想搞体育,是场地条件摆在那里,师资力量也有限。”这句话,揭开了不少学校的现实无奈。
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”,对此,《规定》“对症下药”,围绕课时、场地、师资这影响学校体育工作的三大短板,提出硬性要求。
其一,保课时底线。
《规定》第七条明确时间“红线”,“义务教育阶段,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节体育课”“高中阶段,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周不少于3节体育课”“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1小时体育锻炼”“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”,并规定“学校、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程”。这一条款直接打破其他学科“临时占课”“考前调课”等长期存在的“潜规则”,坚决杜绝体育课“让道”现象。
其实,保障体育课时并非难事。
长沙市长郡中学就已探索出“体育优先”的排课模式:先锁定体育课、大课间、文体活动时段,再排文化课。除体育课外,学校还设置了每日三节的25分钟大课间、每周一节的45分钟文体活动课,配套武术操、模块选修等内容,学生日均自主锻炼时长从2019年35分钟提升至2025年80分钟。数据显示,近3年该校学生平均肺活量、50米跑成绩持续提升,近视率下降6.7个百分点。
而长郡中学优异的升学质量也显示,充足的体育运动不仅有益于健康成长,对学习成效也大有帮助。
其二,挖场地潜力。
针对场地不足的问题,《规定》第六条提出“校内挖潜、社会开放”的思路。校内,鼓励“错时高效利用体育教学场地”,比如利用屋顶、墙面、边角空地打造“微操场”“微球场”,最大化拓展活动空间。校外,有序推进公共场馆或企事业单位场馆“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”,鼓励社会体育场馆“向中小学生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”。
在这一方面,很多学校已有先例。邵阳市大祥区西苑小学,开发校园“金边银角”,将操场边角、甬道、中庭、连廊等碎片区域,以地面彩绘进行运动空间“微改造”,为学生打造充满趣味的运动乐园。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英才小学则提出“校社联动”,签订了校外活动场地租借协议,将部分体育课搬到了公园……
智慧体育设施和器材,亦是弥补空间不足的有效手段。
长沙市雨花区枫树山小学,已陆续引进5台智慧体育设备,支持跳绳、仰卧起坐、立定跳远等多个项目。这类体育设备占地面积虽小,却能提供丰富多样的运动形式,既提升了课堂效率,实现数据精准采集,还能让家长通过端口实时了解孩子的锻炼轨迹。
其实,早在2024年,一场由湖南教育携手湖南出版,以AI创新赋能校园体育教育教学的实践就已拉开序幕。截至目前,在湖南省教育厅、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、湖南新华书店集团的协同推进下,全省已建成“智慧操场”190个,2000多所学校接入“智趣新体育”管理平台,覆盖教师38.65万名、学生183万名,用数字化手段补齐了运动资源的短板。
其三,强师资保障。
就体育师资“量质双缺”的普遍困境,《规定》从培养、聘用、待遇、评价全链条完善体育师资机制。《规定》第十条强调,“配齐与中小学生人数相适应的体育教学人员”“改进体育教师考核评价办法”,将体育教师承担的课外训练、参赛指导等课外体育活动“计入工作量”“纳入体育教师绩效考核内容”,并鼓励引进体校教师、退役运动员、教练员进学校任教,挖掘有体育特长的家长充实体育教学力量,为校园体育注入多元活力。
衡山县景贤小学在校师生超3000人,落实“每天一节体育课”后,学校每周需开设80余节体育课。为破解专职体育师资紧缺的难题,学校创新打造“4+N”双师协同育人矩阵:由4名专业体育教师牵头统筹集体备课、课程研发,筛选校内40多名文化课教师完成标准化专项培训,转型兼职体育教师。
学校同步搭建“三维赋能”师资实训培育体系,明确参训教师需熟练掌握标准运动示范、跨学科趣味运动游戏设计两项核心能力。例如语文教师将古典诗词融入课前热身环节,让文学素养与体能锻炼相互贯通、双向赋能。目前,该校学生每日综合运动时长稳定在128分钟,这套盘活校内现有师资的实操路径,为师资配置薄弱的基层学校提供了可推广、可复制的实践范本。
课时、场地、师资,是影响中小学生体育锻炼的重要因素,但解决了这三大难题,还仅仅是落实学生体育锻炼的第一步。
追根溯源 重构育人认知
良法能否落地,一方面,在于能否直击现实痛点、对症下药,另一方面,在于能否看到“病症”背后根深蒂固的深层矛盾。
体育课为何总被挤占、挪用,背后指向的首先是“唯分数”的应试化倾向。当升学率成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主要指标,当分数成为评价学生优劣的核心标准,体育这门不易量化为“分数”与“成绩”的科目,自然容易沦为可以随意让步的“弱势学科”。
“体育在德智体美劳五育中,一直是被弱化的。”刘菲菲曾就该问题对湖南多所中小学校进行调研,不少教师表示并非不愿上体育课,而是在单一评价指挥棒下的“身不由己”。
在此情形之下,《规定》本身就从制度层面扭转价值导向,把“健康第一”从一句口号变成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,以法律法规的高度对体育课地位进行了纠偏。
《规定》明确“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”,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,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,并建立起“中小学生体育锻炼督导制度”,以期用评价杠杆撬动教育观念转变。
其次,体育课“缺位”也跟校园安全风险相关。由于担心孩子磕碰受伤、产生纠纷,一些学校刻意简化体育项目、压缩户外锻炼时长。
校园安全问题往往权责不明,一旦发生运动伤害,学校与教师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由此催生部分学校“少开展、少出事”的懒政思维。
针对这一痛点,《规定》厘清权责:县级教育部门统筹运动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;学校落实安全教育、风险预案、伤害处置流程,按规定投保校方责任险,配套校园急救设备。
当然,想要破解学校管理者的安全焦虑,还需进一步完善体育安全保障机制。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加强对体育场地、器材的维护,规范体育教学流程,提升体育教师的安全防护能力;相关部门要完善体育安全责任界定和纠纷处理机制,为学校正常开展体育教学保驾护航。只有这样,学生的运动安全才有更坚实的保障,学校的后顾之忧才能得以打消。
最后,我们也要看到,学生体育锻炼不足,不仅有外部原因,也和学生主动参与运动的意愿相关。
采访中,湘阴县杨林寨乡中学一名班主任告诉记者,今年以来,学校的体育活动明显多了起来。“大课间延长到了30分钟,足球比赛、乒乓球比赛接连开展。但,仍有少数学生不愿参与,宁愿坐在教室发呆。”班主任有些无奈,“有的是性格原因,有的则是因为太胖了。”
青少年体质提升绝非学校单方面责任,改变“小胖墩”们的运动观念,既要改变学校的教育理念,也要改变家庭的养育理念。
因此《规定》指出,要构建“学校主导、家庭参与、社会支持”的协同机制,引导家长认识体育对孩子抗压能力、协作意识、身心发育的正向作用,倡导家长主动陪伴孩子开展日常户外活动,打通校内课后、周末假期不间断的锻炼闭环。当家长能够放下电子产品、带着孩子一同开展亲子运动,孩子在陪伴熏陶下,也会慢慢养成运动习惯。
《规定》落地的过程中,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还要避免“摆拍式落实”与“中考应试化”。如果课程、活动只流于表面,督导检查重留痕、轻实效,那法规便只是“一阵风”;若把体育锻炼窄化为考试项目训练,那便丢失了体育锤炼意志、涵养品格的育人初心。
从人大代表议案到省级专项立法,从政策倡导到法律约束,在湖南,青少年体育锻炼的权益正在被坚决捍卫。这部法规的价值,不止于划定不可逾越的体育课红线,更在于重构“德智体美劳”均衡发展的教育生态,厘清政府、学校、家庭、社会四方育人责任。
我们期待,这一纸法规不是终点,而是少年们奔向操场的起点。